定于2017年1月4日起办理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西宁中心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2017年度物业费,提取金额30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以账户余额为限。未提取2016年度物业费的职工,可在2017年一并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职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银行卡折(其中:持工、农、中、建四家银行的卡折,资金可即时到账),到经办网点办理。
三、办理地点:
(一)西宁市职工办理地点
1.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971-5261111
2.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北业务受理点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105号,农行城北支行旁
联系电话:0971-5134560
3.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一楼大厅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酒店旁
联系电话:0971-6181973
(二)铁路职工办理地点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99号
联系电话:0971-7122557
(三)大通县职工办理地点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通管理部业务大厅
地址: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副六栋
联系电话:0971-2816056
(四)湟中县职工办理地点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业务大厅
地址: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庄隆路5号
联系电话:0971-2230969
(五)湟源县职工办理地点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源管理部业务大厅
地址:西宁市湟源县南大街1号
联系电话:0971-2433150
请各缴存职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提取业务。